文学评论必然要影响社会公众,它的价值取向的选择也必然会影响到社会公众的价值选择。近年文学评论和文学史研究中有种倾向值得人们加以关注。有人完全否定建国初十七年的文学,认为那时的文学只有“负面的价值”,它宣传的思想是“乌托邦”,并且使人“变得愚蠢”云云。对于一代文学作这样的整体性否定评价,无异于重新制造一个“空白论”。这决不是一个小问题。它实际反映有些文学评论者和研究者在价值取向方面的重大的可商榷的转换。
文学评论的价值取向所以不同,关键在于各人所持的标准有异。
在文学评论的标准方面,过去毛泽东同志提出政治标准与艺术标准,并认为应该政治标准第一,艺术标准第二。新时期胡乔木同志认为应当以思想标准来取代政治标准,因为政治标准只是思想标准的一种,实际上它还涵盖道德、法律、哲学等标准。当然也有人提出用真善美的标准来取代政治与艺术标准。但不管怎么说,文学批评之有标准尺度是客观存在的。任何时代和任何社会集团都如此。毛泽东同志还曾指出,不同时代的不同阶级都有自己的批评标准。实际上不同民族的文艺批评标准也会有差异。每个人的批评标准后面都耸立着他的世界观、人生观、道德观、历史观、美学观、哲学观等等。不过,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存在不同和差异,那只是事情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则异中又寓有同。人类对文学艺术的欣赏,恐怕也有评论标准的普遍性认同的方面。毛泽东同志说“食之于味,有同嗜焉。”这就是承认审美标准也有普遍性的一面。
正如马克思所指出,“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物种的尺度和需要来进行塑造,而人则懂得按照任何物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随时随地都能用内在的固有尺度来衡量对象;所以,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塑造物体。”文学艺术是人的创造物,是现实生活在人的意识中的一种反映,也是人按照美的规律的一种塑造。人的主体能动性和创造性在一切人造的第二自然界、包括文学艺术中都得到显明的表现。文学艺术在人的意识创造中逐步被分离出来和获得独立,就由于它是美的创造物,具有鲜明的美感特征和审美功用。因而,文艺批评有审美的标准(或艺术性的标准)自属理所当然。恩格斯在评论拉萨尔的剧本《济金根》的信中称自己是“从美学观点和历史观点,以非常高的、即最高的标准来衡量”他的作品的。这里,恩格斯把美学标准摆在首位,正说明他十分重视文学艺术的审美特征。在文学艺术的创造中,古希腊的亚里斯多德早就认识到,对现实的真切的模仿能产生美感。后人更指出,美不但与真有关,还与善有关。至于形式的对称,色彩的和谐,结构的完整,也是前人所一再指出的构成美的因素。这些方面都逐渐形成人类普遍的审美标准。但审美标准之有时代性、民族性和阶级性,也为马克思之前的美学家和文艺理论家所揭橥。我国绘画对于女人的审美标准就有“唐肥宋瘦”的时代变化。车尔尼雪夫斯基在《生活与美学》一书中也指出,俄罗斯贵族认为女人的手以苍白、纤嫩为美,而下层劳动人民则认为以粗壮、红润为美。这反映的正是审美标准的阶级差别。至于审美标准的民族性在今天世界各民族服装的设计上便很显然。毛泽东曾要求我国的文学艺术应该充分注意到为“人民群众所喜闻乐见的中国作风、中国气派”,指的也正涉及审美标准的民族性。
对任何历史时期的文学,今天我们重新作历史的审视与评价,无疑都应该采取历史主义的实事求是的态度,去对它作具体的分析,既看到它超越于前人的成绩,也不忽视它所存在的局限和问题,而不应全盘肯定或全盘否定。新中国初的十七年文学当然有它的弱点和不足。但任何时代的文学成就都是由那时的优秀作品作为标志的。人民革命的胜利和共和国的成立,带来历史的伟大转折。来自解放区的作家和新成长的敏锐作家得时代风气之先,他们以先进的世界观透视自己所熟悉的现实生活,以共产主义的理想点燃创作的激情,回顾革命的历史,描绘社会主义的革命与建设,塑造新时代的英雄和工农兵形象,建构了我国二十世纪文学的颂歌和战歌时代。像郭小川、贺敬之、李瑛、公刘、邵燕祥等人的诗歌,像赵树理的《三里湾》、杜鹏程的《保卫延安》、梁斌的《红旗谱》、吴强的《红日》、曲波的《林海雪原》、柳青的《创业史》第一部、罗广斌和杨益言的《红岩》、姚雪垠的《李自成》第一卷等小说,像老舍的《茶馆》、田汉的《关汉卿》和《文成公主》、郭沫若的《蔡文姬》、胡可的《战斗里成长》、沈西蒙等的《霓虹灯下的哨兵》等戏剧,还有魏巍的《谁是最可爱的人》、穆青等的《县委书记的好榜样——焦裕禄》等众多散文和报告文学,都不但深刻地反映了所写时代的社会矛盾和冲突,表现了昂扬奋发、不屈不挠地为人民革命事业公而忘私的自我牺牲精神,为读者树立起一大批青铜般的崇高英雄的群像。这些文学作品把自己的根须深深扎入现实生活的历史土壤,而又用共产主义的崇高理想去照亮壮美的生活和人物,从而给广大读者以精神境界的鼓舞和升华,召唤人们去为更加美好的未来而斗争,而且在艺术上创造了明朗、豪迈而奔放的风格,语言和形式运用方面也克服了以往过于欧化的弊病,为文学的民族化大众化做出了显著的成绩。应当说,这是一种崭新的文学,是引导人们精神向上的、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文学,是反映人民真正成为历史创造主体的文学。这样的文学精神肇自三十年代的左翼文学和四十年代的人民根据地文学,并且一直延续到今天我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事业的全部征程中。实际上,建国初十七年文学在艺术的审美创造上承继和发展了“五四”新文学的积极成就,于思想方面凝结的正是百多年来我国人民最可宝贵的精神财富,描绘的也正是百多年来我国文学最广阔最宏伟也最壮丽的历史图画。至于十七年文学像任何时代一样都有平庸的作品,以及由于当时左的错误的影响而产生的公式化概念化的现象,对此固然不应加以肯定,但那毕竟不能代表整个十七年文学,尤其不能代表那个时期的优秀文学作品。十七年文学还存在从属于政治的弊病,但文学是不可能完全脱离政治的。从属于错误的政治的文学作品固然应该否定。但十七年的政治并非都是错误。在争取和保卫社会主义的伟大斗争中,尽管存在越来越严重的左倾错误的干扰,正如党中央《关于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所指出,这时期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仍然取得巨大的成绩,因而,对于反映和歌颂当时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的文学作品,也仍然需要作出具体的分析,而不应不分青红皂白地全部否定。要看到十七年政治的核心是走社会主义道路,这个大方向是不能否定的。不然,岂不是今天我们坚持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要否定吗?何况,即使那些全部或部分地歌颂了错误的政治的作品,也还需要作进一步的分析。如果其中有的作品在艺术创造方面,超越于前人,对文学的艺术发展做出了自己独特的贡献,那也不能全盘否定。文学作品毕竟不同于一般的宣传品。作家在作品中如果生动地真实地描写了现实生活,即使政治倾向有错误,也不能就简单地一笔抹煞。恩格斯对巴尔扎克、列宁对列夫·托尔斯泰的分析,在指出他们政治立场和思想倾向方面的错误与局限的同时,又充分地肯定和赞扬了他们在艺术创造方面的伟大成就,这难道不是为我们做出这种有分析的科学评价的典范吗!
毛泽东同志曾指出,“对于过去时代的文学艺术作品,也必须首先检查它们对待人民的态度如何,在历史上有无进步意义,而分别采取不同的态度。”无论对于古代文学还是建国后的十七年文学或是新时期的二十年文学的评价,我们无疑都应当采取这种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
对新中国文学评价中如何对待共产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和传统的人道主义思想,是个十分重要的价值取向问题。对于从文艺复兴以来从西方播及全世界的传统人道主义思想,马克思和恩格斯都曾给予高度的评价,认为它在反对中世纪专制和愚昧中起了伟大的革命作用。但是他们也指出,资产阶级在维护阶级压迫和剥削的历史条件下侈谈尊重人的个性、价值与庄严,鼓吹自由、平等与博爱,便是对于广大人民的欺骗。这里,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并不曾笼统否定人道主义。相反,马克思主义的共产主义学说正是批判地继承了它们的合理主张,并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上克服了它们的局限。马克思主义论证了无产阶级如何通过革命的道路和社会主义建设,逐步消灭工农、城乡、脑体的差别,从而使人的个性得到充分的解放,人的自由、平等、博爱得到真正的实现。正是在这一意义上,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指出,共产主义是“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人自身、向社会的(即人的)人的复归,这种复归是完全的、自觉的而且保存了以往发展的全部丰富成果的。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可见,共产主义学说既是对传统人道主义的批判性涵盖,又是对于传统人道主义的超越。五十年代以来,我们曾把共产主义与人道主义割裂开来,忽视两者之间的联系,对传统人道主义完全否定,看不到在我国存在封建主义牢固传统的历史条件下,人道主义仍然是我们反对封建主义的同盟军,这固然是一种左的倾向。但今天又有人否定共产主义学说对于人道主义的超越,否定社会主义人道主义与传统人道主义的区别,并且同样否定两者之间的联系,将它们对立起来,以传统人道主义思潮来反对共产主义理想和社会主义的伦理道德,包括集体主义思想。那种完全否定十七年文学的思潮,反映的正是这样一种理论批评的标准。因为从个人本位的人道主义立场来看,十七年文学所倡导的大公无私的共产主义理想和社会主义道德伦理正是“愚蠢”得很呢!对于那种只讲利己的个人主义者,当然只有“负面价值”了。
或谓:今天我们既然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为什么还要肯定“乌托邦”式的共产主义理想和道德呢?首先,共产主义学说并不是“乌托邦”,马克思主义的伟大功绩正在于它把社会主义从空想变成了科学,因为他揭示的正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种规律。共产主义运动发展中出现的曲折,包括具体实践中的激进与超前,也并不能证明马克思主义就是“乌托邦”,相反,它是亿万人类正在实践中的伟大历史运动,是为后来开辟康庄大道而“摸着石头过河”的真实历史探索。谁要是把历史发展的曲折解释为共产主义就是“乌托邦”,那只能说明他陷于目光的短视。邓小平同志说得好:“我们建立的社会主义制度是个好制度,必须坚持。我们马克思主义者过去闹革命,就是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崇高理想而奋斗。现在我们搞经济改革,仍然要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年轻一代尤其要懂得这一点。”在旧中国我们还不遗余力地宣传共产主义意识形态,为什么到社会主义年代对这种宣传反而要否定呢?存在固然决定意识,经济基础固然决定上层建筑意识形态,但意识也能反过来影响存在,上层建筑意识形态反过来也会影响经济基础的变革,这不也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吗?意识形态的先进性在历史上一向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这是为全部历史所证明了的。
江泽民总书记曾指出,“在全社会形成共同理想和精神支柱,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根本。要始终不渝地用邓小平理论教育干部和群众。深入持久地开展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集体主义为原则的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加强民主法制教育和纪律教育,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艰苦创业精神。提倡共产主义思想道德,同时把先进性要求和广泛性要求结合起来,鼓励一切有利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思想道德。发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这里,实际上也已经把今天文学评论中我们所应该提倡的多层次的思想标准讲得很清楚了。共产主义思想道德是属于先进性的层次要求,它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广泛性思想道德要求当然有区别。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今天就不该提出这样的要求。既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向高级阶段发展,而且未来还要走向共产主义,那么,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共产主义思想道德不正是未来走向高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的重要保证吗!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国文学,包括十七年文学中洋溢着共产主义理想精神的无产阶级英雄和社会主义新人的艺术形象决不应加以否定,因为他们不仅属于过去和现在,而且属于未来。相反,那些打着人道主义旗号的崇尚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极端个人主义者的形象,固然也有一定的认识意义,但早被西方文学描写了几个世纪了,他们的意义主要属于过去,其审美价值怎么能与社会主义新人形象相比呢?!
当然,如果有人基于弘扬共产主义理想的立场,完全否定新时期文学中宣扬传统人道主义作品仍有它的一定积极意义,乃至否定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所应有的尊重人的个性和人的尊严、价值、权利的主张,那也是错误的。应该看到,前一类作品虽有它的局限性,在我国存在深厚封建主义传统的历史条件下,仍然有它反封建的作用;而后一类作品对于建设高度发达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来说更是题中应有之义,是完全必要的。
新时期的二十年是共和国文学取得空前成就和繁荣的二十年。创造这一时期文学成就的固然有许多新涌现的年轻作家,但支撑文坛主力的大多仍是十七年或更早成长起来的作家,包括受到十七年文学哺育的知青作家。他们的文学成就在思想或艺术方面都有对十七年的超越,但又是继承了十七年并在它的成就基础上前进的。按照否定十七年文学的逻辑,就很容易把这些作家承继十七年优秀传统的新成就同样加以否定。有人对八十年代“伤痕文学”、“反思文学”和“改革文学”塑造新英雄形象以及与当时政治关系密切的趋向提出批评,不就是这样的逻辑吗?要看到我国文学艺术的多元化是以为人民、为社会主义服务作为大方向的。因此,文学艺术丰富多彩的创造中,不能不突出地考虑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思想价值取向和民族化大众化的审美价值取向。越是改革开放,越是面对市场经济体制,就越应如此。文随代变。新时期文学当然有自己新的创造并表现出新的审美志趣、新的思想艺术特色,有些特色是在中西文化新的撞击与交融中产生的,有些特色甚至是对西方的简单移植所致。其代表作品在超越前人的同时也表现有自己新的不足。对于不同历史时期的文学及其特色,评论家和研究者应该考察它们的不同素质及其产生的历史原因,指出它异于前人的思想艺术价值及其局限。而不应简单地以今天的审美志趣和思想追求去衡量和否定前人。正如我们不能以现实主义去否定浪漫主义,或以现代主义或后现代主义去否定现实主义一样。莫泊桑说得好:批评家“应该了解、区别和解释一切最相反的倾向、最矛盾的气质,还应该容许最多样的艺术探讨”。
文学艺术的价值取向问题不仅关系到文学艺术的发展方向,甚至还会影响到读者对社会发展方向的选择,因此,对这个问题展开不同意见的争鸣和探讨,我以为是十分必要的。